在宇宙本体论上,程颢提出心即天、心即理的心学思想,而程颐则强调理是客观的宇宙法则。
广而言之,聪明视听,思虑推理,皆属于广义的知,这是从认知理性上说的。[31]格物,谓于事物之理,各极其至,穷到尽头。
只要掌握主体原则,便可以随事而应,不必知道很多具体节目。他从主体同客体、主观同客观的关系出发,把格物致知和尽心复性结合起来,把《中庸》的诚和《大学》的明德结合起来,以诚为性,以心为明觉,通过对万物的明辨,发明心中之知。到自我反思阶段,则属于致知问题了。明朝的薛瑄,对格物致知说作出了一些发展,主要是对主体和客体,主观和客观的关系,进行了初步分析,提出物如理,心如镜。物至之时,其心昭昭然明辨焉,而不应于物者,是致知也,是知之至也。
他从有物有则的观点出发,提出格物的基本含义是,以心之神明认识事物不易之则,也就是就事物剖析至微而后理得,即运用理性分析认识事物的性质法则。但是,王夫之对格物致知说虽有很多发展和贡献,却终于没有摆脱整个理学范畴体系。天人相对而言,天又相当于物自体,但它既不是纯粹形而上的精神实体,也不是不可认识的彼岸世界,它作为真、善、美的统一,同人的主体意识、主体精神具有完全的同一性,是一个整体性存在。
可竭者天也,竭之者人也这是由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等级制度所决定的。问题在于,理学家虽然认识到人和自然界保持统一的重要性、却忽视了人和自然界的区别和对立,忽视了人类高于自然界以及认识和改造自然界的必要性。他们把人的社会本质说成是自然界所赋予。
此后,这三个范畴一直成为理学天人合一论的重要内容,受到理学家的普遍重视,并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,同心、理真正结合起来,具有本体论的显著特点。他们虽然认识到自然界是一切生命之源,却没有把人和自然界从本质上进行区分,而是赋予自然界以人的性质和特点。
它提出了整体性、系统性原则,这一点可能具有重要意义,但它缺乏具体的理性分析,没有从理智意志情感等方面进行区分,因而带有很大的朴素性、直观性和笼统性。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[1] 邵雍:《观物外篇》卷六。内圣是其目的,外王是其结果,内圣是体,外王是用,二者结合起来,就是天人合一的全部内容。诚、仁、乐原是儒家哲学的基本范畴,但从理学开始形成以后,周敦颐、张载等人从形而上的观点进行了阐述。
三者是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,既不能互相代替,也不能缺少其中的任何一个。他们也很善于在对立中思考问题,但最终却消除了对立,走上了统一,实现了所谓和谐一致的理想境界。所谓天人关系,实际是讲人和自然界(包括社会)的关系。[4] 陆、王等人的心即理也,更是如此。
其中,诚是真实无妄的意思,是主体精神和宇宙本体合一的真理境界,仁是心之德、生之理,即道德本体的全称,是主体意识和天地生生之理合一的道德境界。但无论是天人合一或心理合一,都是从总体或整体上说,就其实际意义而言,它又是真、善、美的统一。
所谓真、善、美,是从真理境界、伦理境界和美学境界上说的,它们分别由诚、仁、乐三个范畴所代表。它们既不能离人而存在,也不能离天而存在,三者结合起来,就是天人合一的全部意义。
这是人和自然界的最高原则。一般说来,他们是在承认人和自然界相区别、相对立的前提下求得二者的合一,即在分中求合,在对立中求统一,因而具有辩证思维的特征。事实上,全部理学范畴,都是围绕天人关系问题而展开。因此,理学家所说的天人合一,既不是把人和自然界看作毫无分别的浑沌一团,说成无自我意识的浑沌状态,也不是把人和自然界根本对立起来,实现所谓认识意义上的同构。理学家想从内圣开出外王,实现理想境界,这只是一种空想,在现实社会中是不可能实现的。他律论者主张通过理性认识,达到万物一理的境界。
但是,它认识到人和自然界的统一性,人必须服从自然规律和法则,应该求得和自然界的稳定和平衡,从而达到内在精神世界的平衡,这些都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。[2] 朱熹:《大学或问》卷三。
按照理学的说法,凡是真的,必然也是善的和美的。它由理气(天)、心性(人)、知行(中介)、天人四个部分所组成,天人合一则是它的最终结论。
人从自然界生生不息的发育流行中产生,人性来源于天道,人就其本性而言,是自然规律、自然法则的具体体现。这就是农业自然经济条件下,人和大自然保持互相适应和动态平衡的现实要求在理论上的表现。
它一方面论证了人为天地立心的主体性,另一方面又论证了自然界的普遍永恒性。其中,每一部分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范畴网络,但更为重要的是,各个部分之间构成了一个自我封闭的范畴体系。就其现实性而言,则是对社会伦理规范的自觉服从。这里提出境界问题,是因为理学家所说的天人合一,从根本上说,是指主体意识或主体精神,经过自我反思、自我体验(通过认识)所达到的一种超越,即和宇宙规律完全合一的绝对普遍的本体状态或存在。
他们很强调人的主体性,但仅仅是为了实现人和自然界和谐统一的价值关系,却忽视了这种关系必须以发展人的认知理性为基础。理学的最后一个代表人物王夫之,虽有天人相分的思想,因而超出了一般理学家,但并没有从根本上突破天人合一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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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则是超理性的情感体验,是主观目的性和客观规律性合一的审美境界。从思维方式讲,这是系统论的整体思维。
在理学范畴系统中,天是宇宙自然界的总称,从根源上说,天又被说成是宇宙本体,或是气,或是理,心学派则以心为天,所谓心即天也。理学范畴的实质及其思维特征,在这里得到了充分体现,概括地说,它就是整体性、封闭性、辩证性、直觉性和主体实践性。他们都主张以人心体现天地生生之心,人心即天地生物之心,只是后期气学派表现了不同倾向。由于理学家并不强调天的实体性及其存在,而是强调其功能及其过程,因而天又被归结为自然界的总规律、总法则,或气化流行的过程。
如果说,在理学初期,还没有提出理的问题,那么,天人问题却早就存在了。他们提出了自然规律、自然法则的问题,但没有走上认识和改造自然的道路,却走上了参赞化育、为天地立心的顺应自然之路。
理学家所谓万物一体境界,既不是把人混同于一物,也不是只讲本体论的超越。理学家所谓鸢飞鱼跃、活泼泼地、一气流通,就是对这种整体境界的美学式体验,也是对人和自然界和谐统一的赞美。
心理合一表现了理学形而上学的特点,是中国传统天人合一论的真正完成。在这个系统中,天是最高存在,但人始终居于中心地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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